技术文章/ ARTICLE

我的位置:首页  >  技术文章  >  空气调节的相关规定

空气调节的相关规定

更新时间:2020-05-13      浏览次数:1080
  一、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行以下计算,并作为选择冷热源设备、输配设备、空气处理末端设备、 自控和调节阀门等的计算依据:
 
  1、必须进行每一空调房间或区域的热负荷和逐项逐时冷负荷计算。
 
  2、应严格进行空调冷热水系统的水力平衡计算,并应符合第5.2.1条第5款的要求。
 
  二、应根据空调区人员的群集情况和设备与照明的同时使用率,以及所服务空调区的同时使用情 况、空调系统的类型及调节方式等,按下列规定计算确定空调冷负荷:
 
  1.一般空调房间或区域冷负荷应按逐时冷负荷的综合大值确定,用于确定该空调区域的送风量 fn风机盘管等的设备容量。
 
  2.用于选择空气处理机组的空调系统整体冷负荷应包括以下各项,并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1)空调系统所服务的空调区总冷负荷:不设温度自控时,宜按各空调房间或区域大小时冷负荷 的总和计算;设有温度自控时,宜按所有空调房间作为一个整体空间进行逐时冷负荷计算所得的综合 大小时冷负荷确定。
 
  2)新风冷负荷:应按夏季室外空调计算干、湿球温度确定。
 
  3)空气处理过程中存在冷热抵消时的附加冷负荷。
 
  4)风机风管的温升引起的附加冷负荷,回风管在非空调空间时,还应考虑漏人风量对回风参数的 影响。
 
  5)送风管道漏风引起的附加冷负荷。
 
  6)确定整体冷负荷时,可考虑空调系统在使用时间上的不同,采用小于1的同时使用系数。
 
  3.空调冷源冷负荷应为空调系统整体冷负荷及其冷水通过水茱、水管等温升引起的附加值的总和。
 
  三、建筑空间高度大于或等于10m、且体积大于等于10000m3,仅要求下部区域保持一定的温、湿 度时,宜采用分层空气调节。采用分层空气调节时,可按全室空调逐时冷负荷的综合大值乘以小于1 的系数作为空调区冷负荷,其值应经计算确定。
 
  四、下列情况宜采用通过验证的计算机模拟软件进行全年动态负荷计算:
 
  1.需要对空调方案进行能耗和投资等经济分析时。
 
  2.采用利用热回收装置回收冷热量、利用室外新风作冷源调节室内负荷、冬季利用冷却塔提供空 调冷水等节能措施,需要计算节能效果时。
 
  3.采用蓄热蓄冷装置,需要确定装置的容量时。
 
  五、夏热冬冷、严寒和寒冷地区,当空气调节房间存在较大内区需要常年供冷时,应根据室内进 深、朝向、分隔、楼层以及围护结构特点等因素划分内、外区,并按内、外区分别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或末端。
 
  六、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规模、使用特点、负荷变化情况与参数要求、所在地区气象条件与 能源状况等,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确定空气调节系统;并应优先选择能耗低、经济性好的空调 系统。
 
  七、空调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冷热源、空气处理、风水输送等设备的总容量,应以冷热负荷和水力计算结果为依据确定,不 应无原则地增加富裕量。
 
  2.设备运行效率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的相关规定,应选用在设计满 负荷工况和部分负荷工况下的效率zui高的设备。风机的设计工况效率,不应低于风机率的90%; 冷水机组和锅炉的相关要求详见第6章。
 
  3.设备选择还应考虑容量和台数的合理搭配,使系统在部分负荷运转时也处于相对高效率状态。
 
  八、集中空调系统应采用自动监测与控制,并根据建筑功能和系统类型选择确定自动监控的内容和 控制系统形式。末端风机盘管应采用电动温控阀与三挡风速结合的控制方式。
 
  九、分体式空调器(含风管机、多联机)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应符合第5.5.6条的要求。
浙江沪一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七东村
邮箱:603981302@qq.com
传真:0577-82211777
扫码加微信
SCAN

TEL:18968999923

扫码加微信